猫武士世界通行守则

总纲

第一章 纲领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猫界秩序,衡平成员关系,维护成员基本利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本纲领。

第二条 纲领平等保护成员人格、隐私等涉及公共社交的利益。

第三条 成员在猫界及生活中地位一律平等。

第四条 成员在猫界中应遵守遵纪守法原则,任何个人不得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

第五条 成员在猫界中应遵守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思想建立、变更、终止界内关系。

第六条 惩罚的轻重,应当视违规的次数及严重程度决定。

第七条 处理违规以及纠纷,应严格依照纲领执行。

第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界内内容另有其规定的,严格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成员在世界内的活动应遵守世界通行准则。

第二章 减弱或排除惩罚的事由

第十条 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非出于故意,而是由于不可抗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在合理解释后可申请减弱惩罚。

第十一条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予以惩罚的,可以免于惩罚,但需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警告悔过,赔礼道歉。

第三章 惩罚

第十二条 惩罚是同一成员违规次数达到规定数目时的后果。

第十三条 惩罚应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 管理团队有责任对违规成员进行警告,并计其违规进行存档。

第十五条 惩罚的种类如下:

(一)发言限制

(二)小号限制

(三)全局限制

第十六条 同项违规累计两次,予以禁言一周的惩罚。

第十七条 同项违规积累三次,予以禁言一月的惩罚。

第十八条 同项违规积累四次,予以永久禁言惩罚。

第十九条 已受永久禁言惩罚的成员若再次违规,予以全局限制的惩罚。

第二十条 受永久禁言惩罚的成员,一个月后可以在管理团队处保证永不再犯,申请解除限制。

第二十一条 人身攻击与抄袭,单项累计四次,予以全局限制的惩罚。

第二十二条 严重警告以两次违规计,所计次数适用于所有违规。

第二十三条 受严重警告两次的成员,予以全局限制的惩罚。

第二十四条 违规危害性微弱,且成员认错态度良好,管理可以减弱其惩罚力度。

第二十五条 成员认错态度是否良好由管理团队判断。

第二十六条 严重警告所致的惩罚不在可减弱的范畴中。

第四章 惩罚的具体适用

第二十七条 一周内若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属于累犯,从重惩罚,两次折严重违规一次。

第二十八条 违规后自动报告管理,如实供述自身行为的,属自首,可以减弱或免除惩罚。

第二十九条 警告分为警告及严重警告。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条 若管理或其他成员提醒或劝阻,仍继续违反本准则所规定事项的,以严重警告计。

第三十一条 成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受到行政或刑事惩罚的,管理团队在依本准则惩罚的同时,还应当履行举报义务,保留证据,及时、准确、客观的将相关违法犯罪事实上报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 若管理员违反准则,可以适用剥夺管理身份的附加惩罚。

第三十三条 管理团队指开发者、管理员、玩家大会的总称。

第三十四条 本纲领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分则

第三十五条 违规的种类如下:

(一)人身攻击

(二)抄袭

(三)挂人

(四)盗号

(五)额外账户

(六)发布全年龄段不适内容

(七)发布过度消极内容

(八)骚扰

(九)刷屏

(十)宣族宣群

第三十六条 人身攻击是指使用暴力侮辱他人人格;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以其他方法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抄袭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临摹,套作,照搬内容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挂人是在公共场合未经允许提到他人并使其不适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盗号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盗取账号侵犯他人财产或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条 额外账户是已有账户的成员额外注册猫界账号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发布全年龄段不适内容是指在猫界中发布包括但不仅限于色情、暴力、血腥内容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发布过度消极内容指在猫界中发布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伤害等引起其他成员不适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骚扰指一方明确表示希望终止交流后,另一方仍对其发送两条以上消息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刷屏是发送大量信息影响其他成员的交流并使其不适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宣族与宣群指在猫界公共区域中宣传族群或群聊的行为。(不包括广告)

第四十六条 警告是管理团队在成员违规后对其进行提醒,同时记录档案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严重警告是管理对造成恶劣后果或具有较强危害性的违规成员应施加的警告。

第四十八条 公共场合是对猫界中可见成员大于等于三的区域的统称。

第四十九条 管理团队与成员平等,有权利不接收带有明显恶意或攻击性的成员的举报或申诉。

第五十条 恶意侮辱领域、开发者、管理员、玩家大会等公职人员,或阻碍其执行公务,可处严重警告一次或永久封号。

第五十一条 在调查以及惩罚时,管理团队与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十二条 成员认为管理团队与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有权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第五十三条 管理团队不得因成员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惩罚。

第五十四条 当成员陈述、申辩的过程中有损害管理团队人格的行为,应以人身攻击论处。

第五十五条 管理团队在遵守本纲领与通行准则的前提下,具有对违规的解释权和最终判定权。

第五十六条 开发者有监督管理团队遵从本纲领行动的义务与权力,在面临破坏本守则的行为时有权直接叫停。

第五十七条 申诉是成员确信违规计入或惩罚不符合此纲领时的处理渠道。

第五十八条 成员可以向开发者申诉,开发者若认为此申诉有效,召开联合会议讨论并按照联合会议决议流程决议。

第五十九条 管理团队有义务接受成员的申诉并做出符合本纲领的解释说明。

第六十条 同一事件不得在同一渠道重复申诉。

第六十一条 同一事件在同一处渠道的多次申诉可以按骚扰处理。

第六十二条 管理在不与本纲领总则相悖的前提下,对本纲领有补充注解权,由开发者监督。

纲领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纲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四条 对本纲领进行修改,需由开发者和玩家大会监督,管理员根据管理守则决议流程通过,修订案于次日00:00分生效。